2023年10月1日
我省部分地区出现多例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严格区域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地区:实行封控管理,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医疗救治和物资保障。
(二)中风险地区: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监测。
(三)低风险地区:加强社会面管控,倡导非必要不离省、不出市,减少人员流动,严防疫情扩散。
加大排查力度,全面开展核酸检测
全省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进行定期检测,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
加强医疗救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急诊预检分诊点设置和管理,规范诊疗流程,做好院感防控,建立完善重症救治梯队,提升救治水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防疫观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严肃追责问责,保障政策执行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疫情蔓延扩大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让我们携手并肩,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