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背景下,重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我市部分地区出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现通告如下:
加强重点区域管控
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小区(村组)、单位实行封闭管理,除特殊情况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和管理。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自即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全市范围内将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按照所在街道(乡镇)统一安排,有序参加检测,未按时参加检测的人员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暂停开放,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确因生活必需而需开放的,必须严格执行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措施。
倡导非必要不离渝
自即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本市居民原则上不得离开重庆,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渝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或社区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发现身边有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提醒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防控措施,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克时艰,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重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