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
加强重点地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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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等重点地区实行严格封控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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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境人员及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强化社会面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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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必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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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市民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居家办公、线上教学等方式降低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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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重点物品的检测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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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实发热门诊力量,提高诊疗效率,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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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保障口罩、消毒液等重要防疫物资供应充足。
加强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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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公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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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压实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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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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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福建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