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封闭区域及时间
- 封闭区域:
某某街道(具体范围见附件)
- 封闭时间:自2023年X月X日起至解除封闭措施前。
封闭期间管控措施
封闭区域内居民:
- 请自觉遵守封闭管理规定,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封闭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外出。
- 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外出,需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 居民生活必需品由社区统一采购配送,确保供应充足。
封闭区域外的居民:
- 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 积极参与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其他注意事项
- 封闭期间,相关部门将加强巡逻值守,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 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特殊人群如孕妇、老人、病人等如有需求,可拨打12345热线或联系所在社区寻求帮助。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 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XXXXXXXXXXXX
- 相关街道办事处:XXXXXXXXXXXX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战胜疫情,迎接美好明天!
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X月X日
注:以上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发布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