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强化社会面管控
-
区域划分与管控:
全市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高风险区内实施“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中风险区内实施“区域封闭、错峰出行、服务上门”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内继续实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减少流动”管理措施。
-
交通管控:
- 高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内道路实行全时段封闭管理,除生活保障、防疫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 中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内道路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每日固定时间开放一次供居民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
-
人员流动管控:
- 严格限制人员流动,非必要不离渝,确需离渝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 市民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流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须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备并申请通行证。
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
公共场所关闭:
所有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院、KTV、酒吧、健身房、美容美发店等。
-
学校停课: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转为线上教学。
优化核酸检测策略
-
扩大检测范围:
对所有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及部分低风险区的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
缩短检测间隔: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当缩短核酸检测周期,提高检测频率。
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
增加定点医院床位:
加快建设方舱医院和临时隔离点,增加重症监护床位,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对医护人员进行紧急培训,提高应对大规模疫情的能力。
强化监督执法力度
-
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
设立举报电话:
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
-
普及防疫知识: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政策,提高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
心理疏导:
为疫情期间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
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注:由于实际数据可能随时变动,具体措施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