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月X日
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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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重点人群及高风险地区来(返)闽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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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码管理:实行健康码“绿码”动态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分类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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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防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通风消毒制度,保持良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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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严格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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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闽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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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每日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健康监测。
强化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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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设立定点收治医院,对所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规范治疗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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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鼓励使用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提高患者康复率。
加强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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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渠道: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疫情最新情况及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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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谣不传谣:提醒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身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特此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