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现多例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实施区域管控
- 封控区:划定的高风险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 管控区:划定的中风险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 防范区:划定的低风险区域,继续落实“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报备”管理措施。
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 公共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减少人群聚集。
- 医疗机构: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 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工具要加强通风消毒,乘客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强化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 全员核酸检测: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区域内居民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 健康监测: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前往指定医院就诊。
倡导非必要不离太
- 出行限制:非必要不离太,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
- 返太人员:从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需主动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 舆论监督:广大媒体要积极报道疫情防控工作进展,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
- 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严肃追责问责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太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 2023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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