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重点地区管控
对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有相关症状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加大公共场所管理力度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卫生消毒和通风换气,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减少人员聚集;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禁止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医疗机构要规范诊疗行为,防止交叉感染。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渠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健全应急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应对。
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