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应对当前复杂的疫情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要求,贵州省政府决定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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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外出 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域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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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入黔管控 所有从省外进入贵州的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隔离观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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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对不遵守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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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社区(村)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发现的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隔离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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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广大市民要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的良好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提倡网上办公、线上学习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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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全覆盖 全省范围内将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尤其是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接种率要提高至90%以上,未接种疫苗的人群要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高危人群还要及时接种加强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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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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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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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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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心理健康 面对疫情挑战,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遇到心理困惑时可以向专业机构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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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服务保障 为方便群众生活需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物资储备和供应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社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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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与国际组织和国家分享疫情防控经验和技术成果,携手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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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律法规 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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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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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研攻关 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疫苗、药物等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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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舆论引导 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防止谣言传播,营造正面积极的抗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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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关爱一线工作者 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给予更多关怀和支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强他们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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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民族精神 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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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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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长效机制 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为今后应对类似突发事件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坚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