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市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特发布如下紧急通知。
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 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 勤洗手消毒:建议每日多次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手部消毒剂进行手部清洁。
- 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确需外出的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严格管控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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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地区管理:
-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及接触者实施严格的隔离观察和管理措施。
- 加强对入境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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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地区防控:
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加强与周边省份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强化医疗资源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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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救治能力:
- 加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提高重症监护和治疗水平。
- 做好医护人员培训工作,确保他们在面对突发状况时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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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
确保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充足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需求。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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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知识普及:
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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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引导:
积极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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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理流程:
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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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监控:
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控小组,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处置负面信息和谣言。
措施旨在全面提高我省疫情防控的整体水平和效率,请大家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让我们携手并肩,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