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重点地区来(返)闽人员管理
- 精准摸排:各地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近14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分类管理。
- 严格管控:对来自或途经高风险地区的来(返)闽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无法做到足不出户的,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 核酸检测:所有来自或途经高风险地区的来(返)闽人员,需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第7天、第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加大公共场所防控力度
- 测温验码: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制度,发现健康码异常者,立即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 通风消毒: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和环境清洁消毒工作。
- 减少聚集:倡导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落实好防控措施。
强化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 提升检测能力: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和效率,确保及时准确出具检测结果。
- 完善救治体系:优化定点医院设置和管理,充实医疗队伍,储备充足药品和物资,做好重症患者救治准备。
- 培训医务人员: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
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执行情况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单位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XXXX年XX月XX日
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注:以上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实际操作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