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月X日,武汉
鉴于当前我市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迅速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市进入战时状态。
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
- 全市范围内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除保供车辆、防疫物资运输车及紧急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 全市所有小区(村)实行封闭管理,居民凭健康码绿码出入,严格测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包括商场超市、电影院、健身房、KTV等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单位只允许提供外卖服务,不得堂食。
-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高校学生原则上不离校,确需离校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安排,倡导居家办公模式。
强化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 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次密接者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 对高风险区内的居民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管理措施。
- 加强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如医护人员、冷链食品从业者等)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加大医疗资源调配力度
- 加快建设方舱医院,提高收治能力,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 增加发热门诊和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数量,方便群众就医检测。
- 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化诊疗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做好信息摸排、秩序维护等工作。
- 企业事业单位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防止物价哄抬。
- 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科学防控、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信息的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公告。
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