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广东省政府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全面加强核酸检测
自即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居民需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各地市将设立临时检测点,方便市民就近检测,对重点人群(如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医护人员等)实行定期核酸检测。
严格实施区域管控
对于疫情高风险地区,将实行封控管理,暂停一切非紧急人员进出;中风险地区则限制人员流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各市县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通管制措施,必要时关闭部分道路和公共交通工具。
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各类公共场所(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必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消毒杀菌等措施,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场所,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鼓励广大市民居家办公、线上学习,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外出时保持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地方。
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省卫生健康委将每日更新疫情数据,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请广大民众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不信谣、不传谣。
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将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工作,提高重症救治水平,加大对医务人员防护物资供应力度,确保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
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积极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优先保障高风险人群接种,我省已启动大规模免费疫苗接种计划,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自愿报名参加。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和能力,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隔离感染者并进行溯源调查。
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防疫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合力战胜疫情的强大声势。
法律责任追究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共享防疫经验和技术资源,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挑战。
十二、关心关爱特殊群体
关注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确保基本民生需求得到满足。
十三、总结评估
定期对本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十四、持续改进
倾听民意,接受监督,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努力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控格局。
十五、坚定信心
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十六、团结一心
号召全省人民团结一致,同舟共济,共同抵御病毒侵袭,守护美好家园!
十七、科学防治
坚持科学防控原则,遵循专家建议和专业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策略。
十八、精准施策
根据不同地区的疫情形势和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地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
十九、压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加强督导检查
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市县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维护社会稳定
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弘扬正能量
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全社会抗疫斗志,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防疫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强化法治保障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环境。
注重人文关怀
关注受疫情影响人员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分享中国抗击疫情的宝贵经验。
坚持底线思维
始终绷紧弦、拉满弓,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增强紧迫感 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提高执行力 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地见效。
三十、树立全局观念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与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双赢目标。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共同抗击疫情。
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财政预算安排,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和物资供应。
加强科研攻关 集中优势兵力开展疫苗研发和相关技术研究,力争早日取得突破性进展。
强化监管执法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三十六、加强值班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