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青海省西宁市出现多例本土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西宁市范围内实施以下防控措施。
区域管控
- 主城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
实行封控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工作外,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 湟中区、湟源县:
实施管控措施,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和管理。
交通管制
- 所有高速公路出入口临时关闭,禁止车辆通行。
- 市内主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除应急、防疫物资运输及特殊许可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核酸检测
- 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 核酸检测期间,各社区、村组实行封闭管理,居民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出。
公共场所管控
- 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场所、景区景点等非必要公共场所暂停营业。
- 严厉打击非法聚集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个人防护
- 全市居民要自觉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前往指定医院就诊。
法律责任
- 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更新
- 请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联系方式
- 若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拨打咨询电话:0971-12345。
感谢配合
- 我们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抗击疫情,守护美好家园!
附则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特别提示
-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十二、其他事项
-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出行的市民,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注意事项
- 请广大居民注意保暖,避免感冒发烧,影响身体健康。
十四、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与理解
- 我们坚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加油!
十五、最后提醒
- 保持良好心态,相信科学,坚定信心,共克时艰!
十六、结束语
-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城市和家人!祝大家健康平安!
十七、感谢所有奋战在一线的工作人员
- 你们是最美的逆行者,你们的辛勤付出我们铭记于心!
十八、呼吁广大市民
- 积极接种疫苗,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十九、感谢媒体朋友的报道与宣传
- 你们是我们战胜疫情的坚强后盾!
二十、最后祝愿
- 祝愿每一位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