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月X日,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重要公告
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为有效控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区域管控
- 高风险地区: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实施封控管理,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环境消杀等工作。
- 中风险地区:对病例活动频繁的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强化社会面防控
- 公共场所管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 交通出行管理: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鼓励非必要不离赣。
加大医疗资源投入
- 定点医院设置:在全省范围内增设若干个集中救治定点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 医护人员调配:从全省各地抽调医务人员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充实一线力量。
加强信息发布与宣传引导
- 官方渠道通报: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疫情最新动态及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 科学普及知识: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X月X日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以实际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