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贵州省政府迅速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核酸检测
自即日起,所有来自或途经疫情高发地区的旅客及居民,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无法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实施区域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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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地区
确诊病例居住地及其所在的社区(村)实行封控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实施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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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地区
实行封闭管理,减少人员流动,暂停非必要经营活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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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风险地区
加强重点场所和人群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不留死角。
强化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聚餐。
及时报告情况
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如实报告近期行程轨迹,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严肃法律责任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官方信息
请广大民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疫情信息和防控指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疫苗接种
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请尽快到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完成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贵州省政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团结一心,科学防治,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别提醒: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拨打咨询电话12320。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X年XX月XX日
注:由于实际数据会随时间变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