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疫情最新通告(2023年2月15日)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我省最新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疫情动态
截至2023年2月15日24时,我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X例,现有疑似病例Y例,累计治愈出院Z例,死亡A例,全省共有B个中高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如下:
- 南京市XX区
- 苏州市XX区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
防控措施
-
核酸检测
- 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核酸检测。
-
交通管控
- 省内部分高速公路入口实行临时封闭管理,进出车辆需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方可通行。
- 市民出行时,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
公共场所管理
- 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 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提倡线上订餐、无接触配送。
-
健康监测
- 全省居民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向医生报告旅行史和接触史。
-
疫苗接种
-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免疫。
- 已接种疫苗的人群仍需注意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
其他事项
-
信息发布渠道
- 本通告相关信息将通过江苏卫健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 任何未经授权的信息发布均为虚假信息,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
举报电话
如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拨打12320热线进行举报。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战胜疫情,守护美好家园!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