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病毒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区域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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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内居民原则上不得外出,实行“足不出户”管理措施,由社区(村)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开展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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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内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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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内居民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如就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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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加强人员密集时段的管理,确保通风消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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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发热患者进行闭环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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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企业单位
学校和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加强核酸检测和流调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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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核酸检测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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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接者排查
加快推进密接者排查工作,及时追踪、锁定风险人群,采取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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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要求,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减少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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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
全省范围内继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符合条件的人群尽快完成全程免疫。
严肃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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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渠道
所有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的为准,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注权威媒体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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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拨打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咨询。
让我们携手并肩,众志成城,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甘肃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