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有效控制病毒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近期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核酸检测要求
自即日起,所有市民需按照社区(村)安排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参加检测者将无法出入公共场所。
出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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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不离呼: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确需离开呼和浩特市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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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对重点区域实施封闭管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或进入其他区域。
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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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扫码:各类公共场所继续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制度,健康码异常人员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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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健康监测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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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自我检测:广大市民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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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上报信息: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相关接触史,务必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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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针接种:符合条件的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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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接种范围:持续开展3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
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