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月X日

尊敬的各位市民、旅客及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自即日起,所有进入我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
严格实施交通管控
全省范围内继续实行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所有高速公路入口将设置防疫检查站,对所有过往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省际交界处也将增设临时检查点,确保外省输入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倡导非必要不离滇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我们强烈建议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活动,特别是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和相关政策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
强化公共场所管理
全省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影院等)必须严格执行消毒杀菌、通风换气等措施,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严肃追责问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
措施将视情动态调整,敬请广大民众积极配合,携手共克时艰!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