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河北省政府决定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以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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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详细登记和体温测量,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疑似病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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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疫情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汇总和分析各地区的疫情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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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区域实施严格管控,定期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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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境外输入性病例的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和隔离观察等措施。
倡导非必要不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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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居民减少外出,避免参加大型集会、聚餐等活动,提倡线上办公和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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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确需举办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并执行严格的防控措施。
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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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应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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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社区或单位报告情况。
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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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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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措施自即日起施行,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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