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有效遏制病毒传播,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市政府决定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升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严格实施区域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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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风险地区:
- 立即实行封控管理,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有社区开具的证明。
- 所有居民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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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风险地区:
- 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生活必需品采购和紧急医疗救治外,禁止人员进出。
- 居民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强化公共场所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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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暂停营业:
- 娱乐场所(如KTV、酒吧等)、密闭空间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临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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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限流:
- 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控制人流,建议错峰购物。
- 顾客进入前必须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加强交通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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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调整:
- 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增加消毒频次,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 鼓励市民选择居家办公或远程办公方式,减少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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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限制:
- 高架路、快速路等重点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
- 严禁未经批准的跨区流动,确保疫情不扩散。
提升医疗资源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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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应急准备:
- 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做好应急预案,增加发热门诊力量,提高诊疗效率。
- 加大药品储备力度,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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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加强:
- 推动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加强针接种,提高群体免疫水平。
- 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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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正面引导:
- 全市各级媒体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
- 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战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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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服务:
- 为广大市民特别是疫情期间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服务。
- 减轻因疫情带来的焦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措施自即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