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市委的统一部署,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
从即日起,所有居民需按照社区(村)安排,按时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无法出入小区(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进入公共场所。
严格管控人员流动
- 严禁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进入乌鲁木齐市;
- 本市居民非必要不离乌,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
- 外地返乌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疫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堂食限流、“一客一用一消毒”等措施;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工作;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校园封闭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网上办公、线上教学等方式降低感染风险。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各类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