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加强核酸检测和流调溯源工作
自即日起,全区范围内所有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和风险区域内的居民,将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严格限制人员流动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藏;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暂停举办各类大型会议、活动和集会,减少人员聚集。
强化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群密度,餐饮服务单位要落实分餐制或打包外卖服务,避免堂食。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群众主动举报涉疫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西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