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长春市对居家隔离人员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以确保疫情防控的有效性和居民的健康安全。

居家隔离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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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确诊病例和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出院前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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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触者:
与阳性感染者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共同居住者、同乘交通工具等,需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第1、4、7、10、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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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接的密接:
被判定为密接的密接人员,需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4、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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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房间:
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在独立房间,避免与家庭成员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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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换气:
每日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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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措施:
定期对生活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特别是高频接触的物品和环境表面。
生活保障与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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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
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如食物、饮用水、卫生用品等,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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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
安排专人负责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并安排医护人员上门进行必要的医疗检查和治疗。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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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备:
配备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掌握隔离人员动态,确保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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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巡查:
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巡查,了解其生活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通过以上严格的居家隔离要求标准,长春市旨在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同时也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服务,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